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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黑幕下的房地产开发
zc44449 发表于 2008-11-15 1:56:00

我们所反映的问题只是该案中的一小部分,如果你们有兴趣或有决心,一旦掀开这个黑幕,会令人惊叹不已,在黑幕下的房地产开发之诱惑中人们会质问:胆大于法?!
并且中川无视国法公开的在偷税漏税甚至抗税逃税,却在乌海无人问津。无奈啊!
附件:
原《宁夏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04年2月19日因违法行为被宁夏建设厅注销的同时,朱建忠(原宁夏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私刻公章,伪造虚假的银行资金证明和会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方式,再次注册了《宁夏中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建忠现任宁夏中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此,宁夏中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以上述资格又骗取了政府有关部门的信任,同时勾结当地政府贪官,制造了一起房地产开发诈骗案件。
宁夏中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先锋东街市场于2005年9月开始拆迁至今被拆迁户都还没有回迁安置,还有人因拆迁被逼死(中川用卑鄙手段,将住户金瑞凤(60余岁、寡妇)房屋拆除,在定位安置时没有老人的房子,当时老人在中川公司要了一天的房子,却没有人接待,老人一下想不通,在当天的晚上服毒自杀了。人死后公司领导见事不妙便纷纷逃离公司,暗派公司冯光雄副总经理伙同乌达区建设局、拆迁办领导连夜仓促私下了解了,并将尸体及时火化,中川将死者安置房给了其弟媳,另加两万元,才平息了此事)。有许许多多的人因拆除了商用房,现在无法经营而难以保障正常的生活已陷入了困境。
该公司从来没有做过房地产开发业务,根本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既没有财力又没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房地产开发专业队伍。经营管理上一片混乱,在经营操作上违法违章,至今僵局难收。令我们费解的是:竟然这样一个暂定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没有通过正常的升级程序(在宁夏建设厅)就直接上升为暂定二级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其实该公司,在2007年7月由银川市房管局进行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审核时,已将其暂三级房地产资质列入应该注销的企业名单中。由于宁夏建设厅有关领导利用职权收受朱建忠贿赂,在对宁夏中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审查房地产开发资格问题上徇私舞弊,为宁夏中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诈骗开了绿灯。
乌海市是内蒙古第三城市,天高皇帝远,同时,乌海市乌达区在城市建设问题上,违法乱纪百姓哀叹,特别是当地个别政府官员利用职权,借城市改造为名,与房地产开发商官商勾结,大肆收受贿赂,尤其是乌海市国土资源局暗箱操作给开发商办理竞拍手续、乌海市中国银行乌达区营业所违法拆借国库资金给开发商非法注资拍买土地,使个别人取利害民。详情资料后续。
2003年至2005年朱建忠在内蒙古乌海市经中间人引荐骗取了当地政府的信任后。又骗得了乌达区先锋东街旧城改造项目的有关政府批文。
于2005年4月份以高利贷的形式融得该项目资金600万元。
同年7月份内蒙古乌海日报公示,乌海市乌达区先锋东街旧城改造项目的土地竞拍,报名时间为:2005年6月30日至2005年7月10日逾期不补;竞拍时间为2005年7月11日上午10时整正式开拍,条件是:当地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不低于三级以上;外地的不低于二级以上。参加竞拍单位须交土地竞拍保证金1600万元。到2005年7月11日止中川公司实际融资1100万元,距交保证金相差资金500万元,差额500万元由中国银行乌海分行乌达营业部(乌达区民乐商场门前)空头调拨500万元给中川公司并打入乌海市土地局,朱建忠给中行办事人好处费100万元。截至到2005年7月26日止中川公司总共融资2780万元,共计高利贷2100万元。
2005年7月11日,中川公司以105万元的代价借用了《宁夏鑫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用于报名竞拍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先锋东街旧城改造项目土地竞拍的资格。
中川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了乌达区先锋东街旧城改造项目的土地开发权。在竞拍过程中中川公司用10万元贿赂了乌海市土地局办公室主任(杨XX)让他暗箱操作,违规给中川公司报了名,在杨主任的操作下中川公司于2005年7月11日早7时(正式上班时间是:早8点)私下补办的参加竞拍手续(按乌海日报公示的规定:7月10日下午6时停止报名)。
参加此次竞拍的还有两家:其中一是宁夏吉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一家是宁夏新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参加竞拍前2个小时,中川公司与这两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秘密协商,最终达成:由这两家作陪,中川公司摘得土地牌后给每家150万元作为酬谢。
中川公司摘牌后于2005年9月7日发布了拆迁公告,便进入了拆迁工作中,期间伪造了大量的虚假房屋拆迁协议合同,并骗取了乌海市乌达区建设局竞拍土地保证金(当时规定土地竞拍金按一定比例即征即反),中川公司拿这笔资金及时退还了部分融资借款,同时中川拿出了100万元贿赂了乌海市及乌达区个别政府行政官员。此时中川公司的资金到了极困的边缘,使得一度拆迁因没有资金陷入了困境,至今拆迁还未结束。
中川公司自进入拆迁就暗箱在(空头)卖楼房,只是给购房人一个收据,上面只标购房金额,没有楼号、单元号、楼层和户号,也没有购房合同。并且购房款进在黄广成的个人户头上(中行乌达区民乐营业厅。即:帐号:1315730010200156033;户名:黄广成;开户行:中行(民乐商场楼下)),售房金额已达4800万元。这是严重的偷税漏税犯法行为,从05年至今长达3年多无人过问、
此案件涉及宁夏、内蒙两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特别困难和麻烦,为了尽快能够制止宁夏中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犯法行为,并能够维护乌达老百姓的生活生存利益,望请有关部门重视该案件。
望请回信电子信箱:ltss08@yahoo.cn
feitianshij@163.com
呈 2088-09-14
(如果没人管 我们将其告到底 地方不管就告到中央 直至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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